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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在校期间的监护责任由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承担。...
为什么?学校一点责任也不承担吗?学生在校期间自杀,而家里却不知为什么自杀,就这样死得不明不白得。所有有关自杀提供的资料都是学校提供,住校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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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校学生一般是不能要求误工费赔偿的,误工费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害而影响了正常工作收入应赔偿的费用,而在校大学生一般还未成年,也没有工作收入,所以一般是没有误工费的赔偿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依据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等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依此,有一个比较简单的评判方法,即:当时老师是否知道此事或老师是否在场。如符合此条件则学校应承担相应责任;否则,很难认定学校方面有责任。
实习生与用人单位无劳动关系,因工作原因受伤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以下项目:残疾辅助设备费用按照普通适用设备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交通费用按受害人及其必要的护送人员的实际医疗费用计算;营养费用根据受害人的残疾情况和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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