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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据和发票之类的通常是不能补的,建议咨询医院开具收据的窗口或科室...
1、医院应当对其诊疗过错造成的损害赔偿后果承担赔偿责任。2、患者出院时可以要求复印所有客观病历。3、医疗费医院已经免除,可以主张营养费、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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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发票丢了可以补。住院发票丢失了可以去医院补发票复印件,加盖医院印章,医保还是能报销的。一般医保是在住院或者就诊时就应该出具,但是发票丢失了可以补的,医院留存的那张发票记账联,复印一份,盖上医院财务章或者发票章,再拿到报销单位去报销。 《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取得门诊医疗收入和住院医疗收入,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医疗收费票据,并加盖本单位财务章或收费专用章。医疗机构不开具医疗收费票据的,付款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 第二十四条医疗机构开具医疗收费票据时,应当全部联次一次、如实填写,做到字迹清楚,内容完整、真实,印章齐全,各联次内容和金额一致。填写错误的,应另行填写。因填写错误、医疗退款等原因作废的票据,应加盖作废戳记或者注明“作废”字样,并完整保存全部联次,不得私自销毁。
您不要强行复制病历,那样医院会报警对你不利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理的规定是应该让你复制的,可是目前很多医院都不给复制,这样,你只有起诉到法院,申请诉讼证据(病历)保全;或者申请卫生局处理病历复制的事宜,要求卫生局给以封存病历以便以后诉讼.我认为医院想篡改病历早就完成了.病历只是证据之一,你孩子的症状从病历也许体现不出来,这样的案子由医院举证来证明自己无责任,否则推定医院有过错.不知道你是哪里人,方便的时候可以和我联系,医疗的案子很难做,不懂医疗更难代理.我曾经从事医疗工作十多年,也许对你有所帮助.希望你一切如意,再见吧!
丢失员工医疗保险病历需要本人持有身份证(或市民卡),1英寸免冠近照在市和区医疗保险经营机构重新发行新病历。 病历本使用完的,凭本人身份证(或市民卡),旧病历本至市或区医保经办机构调换新病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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