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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关于户口迁出问题:户口迁移属于公安机关户籍管理的范畴,法院不会受理及审理户口迁移纠纷,公安机关也无权强制要求原房主将户口迁出,故如原房...
户口迁移的时间取决于你自己。时间最短的一天可以办理好,如果有些材料你办理不好,一年十年户口也迁移不好。多少时间办理好,取决于你的迁移理由、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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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移户口,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手房过户取得房产证之后,就可以立即迁户口落户。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先由户口迁移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再经迁移目的地户口登记派出所审核。符合迁移条件的,报一级分(市)县局审批,审批后出具《准予迁入证明》。当事人凭《准予迁入证明》返回原户口所在地下户口,由迁出地派出所出具《户口迁移证明》。当事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到迁出目的地户口登记派出所。基本证件(资料):当事人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迁出地集体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出证明、迁入地集体及户主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出证明,注销户口。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之日起,城市在三日内,农村在十日内,由本人或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籍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并缴纳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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