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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丈夫结婚之前欠债妻子不一定要还。 2、婚前债务一般仍属于夫妻个人债务,由欠债的丈夫进行偿还,妻子无需偿还; 3、但是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证明...
一般来说,妻子不需要偿还债务。在婚姻关系发生前,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则,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是在债务人结婚后向配偶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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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婚前欠债的妻子一般不需要偿还,但债权人可以证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债务除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的解释(1)》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不支持债权人向债务人配偶索赔婚前个人债务的权利。但债权人可以证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债务除外。 《民法典》第一百零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需要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以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共同意图的除外。
丈夫欠债,离婚的时候妻子要不要还,得看这笔债务是用来干什么的。(一)如果该笔债务是用于夫妻或者家庭的共同生活的,就算是夫妻共同债务了,妻子有偿还的义务;(二)如果能证明这笔债务是丈夫一个人的债务,并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消费的,妻子可以拒绝还钱;(三)如果丈夫借钱是用于赌博的,国家法律是不保护此类债权债务的,妻子完全没有还款的义务。阅读!
这里面有两个法律层次关系,一是夫妻做为家庭财产的共有人,共同享有财产权,当然也要共一承担债权。另一个法律关系是,妻子与丈夫的人身侵权关系,妻子伤害丈夫理应进行赔偿,因此当丈夫为治病的必要花费,当然由妻子来负担,其它非必要债务也为家庭共债务。但妻子赔偿,如果在财产没有分割,也就是说,二个人没有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其实际意义也不大,因为无法分清是个人还是家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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