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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
公司法股权回购的规定是股东对股东会以下决议投反对票可以要求公司回购: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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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权回购规定的具体内容是公司以下情况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收购其股份;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一、股东即使联系不上,其股权属于物权,是一种绝对权,恐怕没什么合法程序能收回他们的股权。 二、关于减少股东数量问题。以前国企改制时曾广泛采用职工持股会的方式,但该方式从法律上缺乏一些明确的规定,现在一般已不采用。现在可行的方式可以考虑如下方式:50个股东成立一个有限公司,这样银行的50个股东就变成了1个股东,而原股东的股权比例也没有变化。如此一来,通过多设几个有限公司,银行的股东人数就降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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