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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是指投资按成本计价的方法。长期股权投资可以理解为企业通过股权投资实现对另一家企业的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长期股权投资成...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一、两者的账面价值不同:1、成本法:投资后按实际成本确认账面价值,除追加投资、减少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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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不管有关利润分配是属于对取得投资前还是取得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所谓成本法,就是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入账,不随被投资单位权益的增减而调整投资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是由我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的解答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和应付利息是有区别的,区别如下: 长期借款按合同利率计算的应付未付利息,如果属于分期利息的,计入:应付利息“科目;如果属于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计入”长期借款——应计利息“科目。 但是他们的账务处理是一致的,都是: 借: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 贷:应付利息/长期借款——应计利息这就是长期借款应付利息的规定
长期合同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没有确定终止时间(注意:只是没有确定终止时间而非没有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只要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就可以要求单位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没有要求该十年劳动关系都要有书面劳动合同证明。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这里的用人单位对象一般是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在此类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适用于该条款规定。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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