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受贿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
1、受贿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可以,村支书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达到相关规定的标准的,可构成受贿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规定的“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则该村支书应认定为“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具体工作如下:(一)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救济款物的管理;(二)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三)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四)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五)代征、代缴税款;(六)有关、、工作;(七)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因此可以看出,只要村支书从事上述工作时收受贿赂则应认定为,否则不应认定。
在贪污受贿罪这个犯罪分类中包括了很多有关受贿方面的犯罪,例如,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等等。而我们能够准确区分这些相同罪名的关键是他们的犯罪构成不同。对于受贿罪与单位受贿罪来讲,则最大的区别就是犯罪主体要件不同。那么受贿罪的主体要件是什么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另据本法第93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当然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拟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但主要是侵犯了职务的廉洁性。 一般来说,贪污罪的对象是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所以,作为贪污罪客体物质表现白对象有:一是公共财物;二是国有财物;三是非国有单位的财物。 2、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这是贪污罪区别于盗窃、诈骗、抢夺等侵犯财产罪的重要特征。 贪污手段多种多样,但归纳起来不外乎是采取侵吞、窃取、骗取或者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其他方法,是指除了侵吞、盗窃、骗取之外,其他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方法。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行为人在具有依法从事公务的前提下,在与其职务身份相对应的单位履行职责时,才有成为贪污罪主体的可能,而无论其是属于当然的国家工作人员还是属于拟定的国家工作人员。此外,据本条第3款规定,勾结、伙同国家工作人员贪污的,以贪污共犯论处。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其故意的具体内容表现为行为人明知自己利用职务之便所实施的行为会发生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放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