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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连带责任担保诉讼时效担保期限也就是保证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断、中止、延长,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期间早于、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
担保法第二十五条对一般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起算的条件和日期作了规定,但在第二十六条中对连带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的条件和起算日期却只字未提。这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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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第三十四条第二款对连带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起算的条件和日期作了诠释:“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与一般保证的诉讼时效起算的条件不同,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无须对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也无须等待判决或仲裁裁决生效,而只须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向连带责任保证人提出承担保证责任的要求,并且从提出要求之日起计算连带担保责任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担保的时效一般是债权人与担保人依法约定的时效;债权人与担保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人应当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承担连带责任。
三年,自支配权被损害或是理应了解支配权被损害之日起算。法律责任和诉讼时效期间确保是普遍的民事经济纠纷。人民检察院维护人身自由权的诉讼时效期间期内为三年。法律法规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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