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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写立遗嘱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住址等。第二部分写立遗嘱原因,就是为什么立此遗嘱。这是遗嘱的前言,用几句概括性...
如果遗嘱内容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有法律效力的话,那么按照遗嘱内容执行。如果遗嘱没有法律效力,那么你爷爷和你母亲、你、你妹妹享有均等继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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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你所述,这也遗产问题。 由于你爷爷、奶奶去世的时候,没有遗嘱,而且你爷爷临终所述也无证据(如能证实另当别论),那么你爷爷遗留下来的房产属于法定继承遗产。你爸、你伯、你姑妈三个人都有权继承,如果能证实你伯伯不尽赡养义务的话,你伯伯不能平分,而是少得。因此,在你们分清爷爷的遗产之前,爷爷的这份遗留房产是属于共有的。 建议你们先分清遗产,才好管理、使用,否则易产生纠纷。 至于遗产怎么分,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像你所说的,你大伯主张房产归他所有,你们不服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不需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的生效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立遗嘱时受益能否在场,实质要件包括以下几点 一、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二、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1,纸条只有协议效力,不能作为遗嘱处理 2,房屋要看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如果产证上是你父亲的名字,那么属于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与其他人无关,奶奶叔叔和姑姑都无权分割,与谁是户主无关 3,房屋如果写的是爷爷的名字,那么在你爷爷去世后,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发生法定继承,由你父亲,奶奶,叔叔和姑姑平均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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