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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证明可以补办的。 《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区)...
出生证明可以补办的。 《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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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出生证明不见了可以补办。由于出生医学证明丢失.被盗需要补发时,其父母或监护人应向原助产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补发程序如下:1。申请人向原助产单位提交以下材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变更申请表,并附父母双方户籍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安机关或村(居)委会出具的遗失证明。新生儿未入户的,需提供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的未入户证明。2、原助产单位审核申请人提交的上述材料,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核对原分娩记录。出生医学记录和出生医学证明存根,无误后逐级报妇产科主任。医务科(股)长,单位法人签字批准。
按规定户口本丢失必须户主带身份证,社区居委会证明办理补办户口本。所以凭法院判:决书和孩子户口页不能办理补办户口本。
明可以补办的。《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关于管理的补充规定》第七条《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补发办法如下:(一)未报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二)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边远地区自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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