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公共场所散发、悬挂、张贴宣传品、广告。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建筑物、构筑物等处刻画、涂写、喷涂标语及宣传品、广告。违反...
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设置的交通、电信、邮政、电力、环境卫生等各类设施,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规范的要求设置,保持完好和整洁美观。出现破旧、污损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市容环境卫生事业的科学技术研究,鼓励市容环境卫生科学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的推广、应用,改善市容环境卫生劳动作业条件,提高市容环境卫生水平。
本市应当对生活垃圾等废弃物按照规定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
不得占用道路、绿地等公共场所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等业务。进行车辆清洗、维修的,应当保持场所整洁,采取措施防止污水流溢、废弃物向外散落。违反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5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88人已浏览
583人已浏览
868人已浏览
25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