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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遵循正规程序的情况下,仅有购房合同是不够的,法律规定,进行户口迁移操作时需要提供房产证。因此,仅凭购房合同并不能完成户口迁移手续。如果目标...
如果购房者想要申请贷款购买房屋,但是缺乏购房合同作为支持文件,则无法进行贷款业务。如果想要从银行获得购房贷款,则需要向银行提交包括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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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商业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转发陕西省西安市《关于办理离婚、房产案件中有关户粮分立、迁转和房产变动问题的联合通知》的通知(1985年3月21日)一、关于户口分立、迁转。(一)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二)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书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通常情况下,仅依靠购房合同无法实现户口搬迁,需要等待房产证颁发后方可进行。根据相关法规政策,只要在市区内购买住房或自行建设私人住宅或因其他原因获得房产,并具有稳定的经济来源以维持日常生活,就可以尝试提交户口异地安置的申请。在此过程中,申请人需提供《房产证》以及申请人本人的户籍证明,还需要房屋所在社区的同意接受该居民入户的证明文件,并且还要附带个人生活来源证明(如营业执照副本、由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工资单等),然后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递交这些申请资料。经过派出所深入细致的调查核实后,由分局对审核结果进行确认,最后上报至市公安局户政管理部门进行最终的审批,待通过审查并获得批准后,便可取得《户口准迁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二条,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并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如果在城市(含城镇)购买了商品房并已交付使用,公安机关已编制门楼牌号码,本人已实际居住,购房合同户口迁出可以办理户口迁移。 办理户口迁移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购房合同、房管部门出具的《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回执; 2购房发票或《房地产企业预售款收据》; 3、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办理落户,必要时需由社区民警出具调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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