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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
看具体情况。《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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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1、如果是内地居民领取结婚证,男女双方应该到一方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进行婚姻登记办理。 2、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结婚在中国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当事人双方都必须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进行婚姻登记。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登记结婚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1、现役军人到哪里办理结婚登记? 答:办理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军人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2、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什么材料? 答: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军人身份证件和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军人办理结婚登记不能出具身份证件怎么办? 答:军人办理结婚登记时,因故不能出具身份证件的,可以又核发军人身份证件的部门出具军人身份证明代替,军人身份证明存档。 4、军人婚姻状况证明的要求是什么? 答:出具军人婚姻状况证明,应当如实填写受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名称、对方姓名、军人姓名、出生日期等基本情况,同时注明出证人员和出证人员联系电话,加盖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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