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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安员: (一)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暂停行政拘留。公安机关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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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撤销,或者行政拘留处罚开始执行的,公安机关应退还保证金。 2、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拘留暂缓执行。
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撤销,或者行政拘留处罚开始执行的,公安机关应退还保证金。 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拘留暂缓执行。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交纳保证金,暂缓行政拘留后,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已经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仍应执行。 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撤销,或者行政拘留处罚开始执行的,退还保证金。
1、对治安拘留不服的能上诉。 2、公安机关对公民作出的治安拘留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对于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它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如果对复议决定还是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当然也可以直接针对拘留这个行为提起行政诉讼。但是要注意时效性,行政复议的有效期为60日,提起诉讼是知道或者应该知道之日起六个月。 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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