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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
离婚后,一方贷款偿还婚前共同债务,属于个人贷款,由其偿还,但是对于原婚姻双方而言,是否由原配偶一方承担,要看你们之间的离婚协议约定或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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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的债务就是属于一方来进行承担;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夫妻婚前所欠下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所欠的债务属于夫妻间的共同债务。对于离婚以后,个人的债务,当然是可以由一方负责的,但是,离婚以后夫妻间的共同债务,是不能约定由一个人承担的。
除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列出的几项有关个人债务的认定外,我们还应结合本法第十八条的个人特有财产作一下分析。根据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1)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同理,对于配偶一方婚前的债务,他方无清偿义务。(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那么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3)审判实践中一般将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或夫妻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认定为个人债务
婚前个人欠下的债务,如果是用于婚后家庭生活的,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男女双方共同偿还。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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