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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向子女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递交诉状。 2、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
1、子女不给赡养费可以和孩子协商支持,也可以通过居委会、村委会组织协商。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是指子女在物质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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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子女不赡养老人的,老人可以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子女拒绝赡养老人,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构成遗弃罪,应当负相应的刑事责任。 2、《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扶养或者住房、财产等发生纠纷,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有关组织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拒不支付赡养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女儿支付赡养费; 2、也可以向当地的居委会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调解机构申请调解;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可以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1、可以向子女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递交诉状。 2、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父母与子女协商解决不了,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给付赡养费。 3、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按此规定,当事人向子女索要赡养费,应当向孩子的住所地宾阳或横县的人民法院起诉。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当事人可以向他们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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