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老外必须提供的材料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我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件》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
【1】与外籍人士结婚应向市民政局婚姻登记申请登记 【2】应持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外地户籍在补办结婚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一)本人的户籍证明(包括身份证);(二)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对方:(一)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二)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三)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婚姻状况证明。具体时间要看材料准备情况。
1、申请书(原件); 当事人身份证件或单位合法资格证明(“三资企业”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 购房付款凭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由市或区、县房地产测绘部门认定的《房屋勘丈表》及房屋平面图两份(原件); 4、由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用地面积表》及地籍图二份(原件); 5、契税完税证(备查联)及契税完税贴花(原件,纳税后提交); 6、其他有关文件(如1999年12月1日前购买高标准内销商品房的华侨、港、澳、台胞及外籍华人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身份资格认定书); 7、空置商品住宅,需提交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或商品房注册登记证等。 8、《商品房出售合同》(原件)以及公证材料。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0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167人已浏览
24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