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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不可以的。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遇有法律或规定的特定情形,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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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的。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遇有法律或规定的特定情形,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第102条第3款明确规定,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能否由大股东一人通过决议和直接修改章程,要结合公司章程进行判断,如果表决事项与大股东没有利害关系,而且公司章程规定通过股东会决议仅需半数以上表决权股东同意即可,或修改公司章程仅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同意即可,那大股东一人可以通过决议或修改公司章程;若公司章程有其他规定,则按章程规定。当然工商机关比较死板,可能不太容易处理。
(企业名称) 股东会决议(参考格式) 年月日在(地址)召开了(企业名称)股东会,会议召集人(人名),出席人、(股东姓名),代表股权%,参加会议的股东在人数和资格等方面符合有关规定,会议以书面方式通知股东参加会议,表决比例和议事规则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同意增加新股东____ 2、(变更股东)同意股东(原股东姓名或名称)在(企业名称)的万元出资转让给(新股东姓名或名称) 股东亲笔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人: 受让人: 根据(公司名称)章程规定和股权转让人的申请,股权转让人、受让人双方于年月日,在北京市(公司地址)自愿签署了本股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人将其在(公司名称)所拥有全部(或部分)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股权转让给受让人所有 转让双方自签字之日起,股权交割清楚,转让前引起的债权债务由转让人承担,转让后再发生的债权债务由受让人承担 转让人(签字):受让人(签字):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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