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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总额在9万-16万之间(不含医疗费)(城镇标准)。 1、医药费:(凭发票); 2、后续治疗费: 3、营养费:100元/天4、伙食补助费:...
赔偿总额在9万-16万之间(不含医疗费)(城镇标准)。 1、医药费:(凭发票); 2、后续治疗费: 3、营养费:100元/天4、伙食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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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方可在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同时请求进行人身损害伤残鉴定,赔偿额以人身损害伤残鉴定结论为准。
赔偿总额在9万-16万之间(不含医疗费)(城镇标准)。 1、医药费:(凭发票); 2、后续治疗费: 3、营养费:100元/天4、伙食补助费:100元/天5、护理费:101.6元/天6、:本人工资×具体误工月数7、金:城镇标准:23114元×20年×10%=46228元;农村标准:8098元×20年×10%=16196元;(注: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8、被人生活费:未成年小孩生活费:城镇标准:16285元×(18岁-实际岁数)×10%÷2人;农村标准:5725元×(18岁-实际岁数)×10%÷2人老人生活费标准同上:无劳动能力和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老人,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9、交通费: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10、残疾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11、精神抚慰金:十级残疾一般为5000元-8000元12、鉴定费:凭发票报销
人身损害,鉴定为十级伤残,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和残疾赔偿金。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海南省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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