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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离婚小孩抚养费: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
对违规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作了具体规定,未婚先育者也被列为征收对象。《办法》规定,夫妻双方或一方为非独生子女而违规再生育一胎的,需向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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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作为计征基数,结合当事人双方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 2、非婚生育 第一个子女违反规定的,每年按其基数的20%,合计征收三年半的社会抚养费而违反规定生育(合法婚姻); 第二个子女以上,需要缴纳的社会抚养费将随着生育数量的增加而累进征收,违反规定生育; 第二个子女的,当事双方相加起来需要缴纳的社会抚养费便是基数的4.2倍违反规定生育; 第三个子女的,需要缴纳的社会抚养费就是基数的11.2倍违反规定生育。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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