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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在本公司××部门从事××岗位工作。我于××年×月与公司签订了×年劳动合同。工作期间,得到了公司领导和广大同事的热心帮助和支持,自己也认真工作,为公司作出了积极努力。由于个人特殊原因,不得不提前辞职,按照合同约定必须支付违约金××元。由于个人经济原因,特申请减免违约金。 申请人:××
城市低保申请书范文,低保住房申请书范文,底保申请书范文,低保户申请书范文,低保申请书范文,低保申请书怎么写,怎样写低保申请书,残疾人低保申请书,如何写低保申请书 (一)个人申请。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按属地管理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 3、收入证明: (1)在职人员收入证明,由其所在单位的劳资人事部门出具,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离退休人员需提供领取离退休费的证件或者有关凭证。 (3)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期限、标准的证明。 (4)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的失业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标准的证明 (5)按有关政策领取一次性安置补助费的证明。 (6)其它有关收入的证明。 4、相关证明材料: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的居民,需提供就业(求职)情况证明。 (2)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 (3)夫妻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调解)书。 (4)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证明和材料。 (二)社区居委会初审。社区居委会接到社区居民的申请后,由分管民政的主任(书记)进行审查,对明显不符合低保条件的申请人,应讲清低保政策,说明理由,退还其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对基本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指导其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报暨审批表》,由社区居委会派员(最少2人)入户调查,填写《城市居民家庭收入状况入户调查表》,报社区居委会低保评审小组评审[低保评审小组一般由社区居委会主任(书记)任组长,分管主任、居民小组长、2-3名社区居民代表为成员组成],指定专人记录,获实际参加评审人员全票通过的申请对象,社区居委会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报暨审批表》签署同意上报意见报街道办事处(乡镇)审核;对未获得全票通过的申请对象,应如实签署意见报街道办事处复查。以上工作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街道(乡镇)审核。街道(乡镇)在接到社区居委会上报材料后,一般应由分管民政工作的主任(乡镇长)和民政科(办)全体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或复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签署意见上报县(市、区)民政局,并通知申请对象所在社区居委会进行一周公示;通过审核或复查后,认为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发放不予批准通知书,并报县(市、区)民政局低保中心(科)备案。以上工作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县(市、区)民政局审批。县(市、区)民政局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对象,通知街道办事处(乡镇)或社区居委会再次向社会公示,公示一周后无异议的予以批准,并由街道办事处(乡镇)同低保对象签订协议书,明确政府管理部门和城市低保对象的责任和义务,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对不符合条件的,或者经公示有异议并经调查核实确认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保障待遇的家庭,自社区居委会正式受理申请人提出申请(所有证明材料齐备)之日起,30天内办结审批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也应在30天内下发不予批准通知书。 (五)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1、对人户分离[本县(市、区)及跨县(市、区)]家庭的申请,人户分离不满一年的,由其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并将有关证明材料提供给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满一年(含一年)以上的居民,按属地管理原则应向居住地所在街道(乡镇)或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居住地民政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受理。 2、对于同一县(市、区),家庭成员户口不在同一街道办事处(乡镇)或社区居委会的申请,要向家庭主体户口所在地(户主)户口所在地或多数家庭成员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其他不在此地的成员,由其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负责提供有关详细证明材料。在我市范围内家庭成员户口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申请,参照上述办法处理。 3、少数居民小区和有些乡镇尚未成立社区居委会的城市低保工作,由该街道办事处(乡镇)承担,并直接接受贫困居民的申请。 城市低保申请书范文 我叫xx,家中x口人。现住十堰市路北区钓鱼台南楼#楼#门#室。房屋是1998年住房改革时购买的公有住房。住房面积为46.1平方米。我家收入只有207元,家中生活困难,特申请低保。我的家庭情况是: 我本人,1948年生,慢性气管炎哮喘病,长年有病。曾在建筑陶瓷厂上班,于1998年病退。工厂给生活费207元,再无其它收入。 妻子,王慧,1950年生,没有参加过工作,没有任何收入。儿子,唐明军,1973年生,先天性呆傻,无工作无收入。 我还有一女儿叫xxx,1977年生。现已出嫁。住小区x楼x门x室。在十堰第九瓷厂上班,月工资451元。其夫,是同厂的下岗工人。厂子开下岗生活费251元。她有一个女儿,2周。她家生活也很困难,不能给我生活费用。
1、《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2、《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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