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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
1、刑事拘留无罪的,应当立即释放,并发放释放证明。 2、其中,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3、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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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盘查的是24-48小时。刑事传唤是12小时。一旦符合条件,即可拘人。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没有证据,应于24小时内立即释放。并发于释放证明。刑拘一般3日,特殊情况可延长1-4日。符合结伙、流窜、多次作案的,可申请延长拘留至30日。
1、刑事拘留有前科也有可能会无罪释放,刑事拘留仅仅是侦查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行为人实施了犯罪。 2、因此,刑事拘留之后,如果侦查机关侦查终结后认为行为人是无罪的,必须释放。若经过人民法院审理被判无罪,也应无罪释放。
刑事拘留后,应当在收到不批准逮捕的通知后立即无罪释放。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和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依法讯问决定逮捕的人时发现不构成犯罪的,应当立即释放并发给无罪释放证明。37天以上仍不能批准逮捕的,也应当立即解除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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