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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与遗赠主要有以下区别: 1、主体不同。遗嘱的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个人或是数人后者的受遗赠人是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
遗赠是遗嘱人以遗嘱的方式无偿给予他人财产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它与赠与的区别在于:一、赠与是合同关系,是双方法律行为,经要约与承诺取得一致,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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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与遗嘱继承虽然同属于遗嘱继承制度的范畴,且有一定的联系,但二者是不同的概念,有严格的区别:第一,就时间而言,遗嘱产生于公民死亡之前;遗嘱继承则产生于公民死亡之后。第二,就法律关系而言,订立遗嘱是公民处分财产、行使所有权的一种行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遗嘱人无须其他任何人的同意即可以设立遗嘱,任何人都无权干涉他的处分行为,包括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也不能阻止遗嘱人变更或撤销遗嘱。此时,法律保护的主体是遗嘱人,其他人都是义务主体。而遗嘱继承,则是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产生的继承关系,此时被继承人已经死亡,法律要保护的主体是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包括遗嘱继承人),排除其他人的干涉和妨碍,而并非要保护或限制被继承人。被继承人已死,也就失去主体资格,他没有任何行为介入继承关系。即使没有被继承人的遗嘱、或遗嘱无效,只要有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同样可以产生继承关系,只不过产生的不是遗嘱继承,而是法定继承罢了。第三,就性质而言,遗嘱与遗嘱人的死亡是引起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而遗嘱继承则是由前者引起的法律关系,二者是原因与结果的关系。由此可见,遗嘱人与遗嘱继承人是属于不同的两个阶段、两个法律关系中的主体,而不可能成为同一法律关系中相互对立的主体。以遗嘱继承来证明被继承人是继承关系的义务主体是不能成立的。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嘱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1、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主体范围不同。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而且是与立遗嘱人有血缘关系、婚姻关系、抚养关系的自然人。而受遗赠人则可以是国家、集体组织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即并不限于自然人,可以是与遗嘱人有密切联系的人,也可以是与遗嘱人没有任何关系的人。2、遗嘱继承权与受遗赠权的客体范围不同。遗嘱继承权的客体是遗产,遗嘱继承人对遗产的继承是概括地承受财产权利和被继承人生前的财产义务。而受遗赠权的客体只是遗赠人生前享有的财产权利,受遗赠人并不承受被继承人的债务。3、受遗赠人与遗嘱继承人作出接受和放弃表示的要求不同。受遗赠人接受遗赠的,应于法定期间内作出接受遗赠的明示的意思表示。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而遗嘱继承人自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则视为接受继承,放弃继承权必须于此期间内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4、受遗赠人与遗嘱继承人取得遗产的方式不同。受遗赠人不直接参与遗产分配,而是从遗嘱继承人或者遗嘱执行人那里取得遗赠人的财产。遗产继承人可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以实现其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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