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付了钱没见面是否属于嫖娼行为?

2025-01-09
需要明确指出的是,与网络好友发生性关系并不等同于嫖娼,这两者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区别。当两个人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交流并约定好时间和地点进行约会时,如果双方都同意并自愿发生了性关系,而且过程中没有涉及任何形式的金钱交易,那么这种情况就不能被视为嫖娼。因为嫖娼本质上来说,是指通过货币、物质等作为媒介,与他人达成不道德或违法性的性行为协议的行为。换句话说,嫖娼就是一种非法的性交易行为,其基础是建立在金钱利益之上的性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第九十七条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2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