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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2、饮酒后驾驶...
当事人醉驾之后因证据不足撤案的,公安机关应及时解除对当事人的强制措施。如果行为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来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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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醉驾是不可以也没有办法造假的,一般情况醉驾的判定程序是先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取证,然后根据得到的调查结果来判断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要做的,就是用真实证据来证明自己没有醉驾。根据刑法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的前提是:证明当事人构成犯罪的证据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
只要酒精含量不够,醉驾就证据不足。醉驾是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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