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监护人拒绝履行监护职责时可以怎么处理如果监护人不履行职责,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
由于祖父母、外祖父母对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负有抚养义务,是建立在未成年人的父母“无力抚养”的基础上的。因此,对于父母有能力抚养,而未尽到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法定监护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范围和顺序的监护。法定监护人可以由一人或多人担任。民法通则第16条第1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对子女享有亲权,是当然的第一顺位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父母单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有顺序在前者优先于在后者担任监护人的效力。但法定顺序可以依监护人的协议而改变,前一顺序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或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有权从后一顺序中择优确定监护人。
监护人未履行监护职责,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险状态的,法院可以申请撤销其监护资格。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险状态; (三)实施其他严重侵犯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相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联、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监护人不履行职责的,其他具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撤销监护人资格。 《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险状态; (三)实施其他严重侵犯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9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