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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八十三条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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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盘问的时限一般为12小时;对在12小时以内确实难以证实或者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可以延长至24小时;对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且在24小时以内仍不能证实或者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可以延长至48小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条:继续盘问的时限一般为12小时;对在12小时以内确实难以证实或者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可以延长至24小时;对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且在24小时以内仍不能证实或者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可以延长至48小时。
公安局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措施。在取保候审期间,公安机关不得中断对案件的调查、起诉和审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不需要逮捕或者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的市、县指定地点或者住所进行讯问,但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于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出示工作证明后,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案件特别重要和复杂,需要拘留、逮捕、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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