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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伤残赔偿标准:一、《》《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停工留薪,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
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其次,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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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工伤享有23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按本人工资80%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直至退休,按护理级别发给生活护理费直至去世。r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三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r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r 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r 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r 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r 6、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3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r 7、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r 8、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本人工资80%支付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r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标准,按月发给生活护理费。r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r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
职工既是职业病,由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分别鉴定为七级和十级伤残,分别享有工伤医疗、停工留薪期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只按职业病7级伤残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十、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的,符合《条例》第三十六、第三十七条规定领取相关待遇时,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既然已经确认是十级工伤,那你可以享受七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的话,还有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这两项有地区差别,在这里就不误导你了。但总的说来,十级工伤,一般赔付标准在4.5万---6万元之间。 如果用人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那相关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部分由社保局与用人单位交涉,再由用人单位转付给你。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那所有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另,这里所说的本人工资,原则上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并不一定就是你的实发工资)。 附: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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