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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我妈发生车祸,导致手腕处粉碎性骨折经交警立案调查车主负全部责任。在交警的协商下双方签订了一个协议。车祸的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
依据新保险法,赔偿是直接给受害人的。但是在日常操作中经常会出现车主已经先行垫付的情况,例如已经在交警队缴纳了保证金,这种情况下,最好和保险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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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险理赔未理赔项目之外,其他符合法定赔偿项目的费用,如果协商不成,因为存在劳动雇佣关系呢,您可以车主为被告,直接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根据《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只要标的车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一定的责任,保险公司就应该在交强险中11万限额内,全额承担误工费的赔偿责任,要求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就注明出院后的休假天数,伤者单位出具出险前三个月的收入证明,扣款证明及纳税证明,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因休假而造成的收入减少的部分,单位未扣工资的,不赔误工费。《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不管是误工费还是医疗费,只要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前就购买了保险的,确实是需要由该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若是他人举证肇事者存在着醉驾等严重的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的,该保险公司就不需要承担任何的赔偿责任。
1、要清楚车祸全险赔偿标准这个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个问题,那就交通事故赔偿数额是否与保险公司赔付数额有关,这是两种法律关系,肇事车辆与伤者是民事侵权(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法律关系,因此责任人应当赔偿伤者的医疗费用、误工费、伙食补助以及陪护费、事故产生的交通费等等,造成伤残还要承担伤残赔偿并承担法院判决认定的精神损害赔偿,而车辆投保保险的话,保险公司在上述赔偿项目中根据保险条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例如医疗费用中保险公司赔偿的是国家基本医疗目录用药范围内的用药,正常、合理的检查费。2、除了治疗中自费药部分外,伤者正常合理的索赔一般都在保险公司承担范围内,不过伤者不合理的索赔保险公司是不承担。因此,伤者要求赔偿的项目一定要通过保险公司认可,否则保险公司不赔。3、这样的事故应当通过交警确定事故责任,如果你承担全责的话也应当合理承担一部分赔偿,这样可以尽快解决。如果伤者提出无理要求的话,你可以要求伤者通过诉讼解决,你追加保险公司为第二被告,根据你投保情况,你个人应该承担很少的数额,主要是治疗中自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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