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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车船税法》中就明确指出,纳税人申报缴纳车船税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机动车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及复印件。 (二)单位车辆,提供单位组织...
大港车船税缴纳需要带:驾驶证及其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书的处理单位应当提供税务登记证书及其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车船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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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车船税法》中就明确指出,纳税人申报缴纳车船税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机动车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及复印件。 (二)单位车辆,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单位应提供税务登记证及复印件;个人车辆提供个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三)机动车未在车辆管理部门登记的,纳税人应提供车船购置发票、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凭证等有效合法凭证及复印件。《车船税法》第十六条纳税人缴纳车船税时,应当提供反映排气量、整备质量、核定载客人数、净吨位、千瓦、艇身长度等与纳税相关信息的相应凭证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纳税人以前年度已经提供前款所列资料信息的,可以不再提供。
在《车船税法》中就明确指出,纳税人申报缴纳车船税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机动车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及复印件。 (二)单位车辆,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单位应提供税务登记证及复印件,个人车辆提供个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三)机动车未在车辆管理部门登记的,纳税人应提供车船购置发票、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凭证等有效合法凭证及复印件。《车船税法》第二十二条税务机关可以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车船检验机构的办公场所集中办理车船税征收事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车辆相关登记和定期检验手续时,经核查,对没有提供依法纳税或者免税证明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大港车船税缴纳需要带:驾驶证及其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书的处理单位应当提供税务登记证书及其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车船税法》第七条规定,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或者车船税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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