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监事会每次对企业进行检查结束后,应当及时作出《检查报告》。《检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监事会开展检查工作的基本情况; (二)企业财务...
关于宜昌市社会养老保险的回答为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监事会每次对企业进行检查结束后,应当及时作出《检查报告》。《检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监事会开展检查工作的基本情况; (二)企业财务以及经营管理情况评价; (三)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业绩评价以及奖惩、任免建议; (四)企业存在问题及处理建议; (五)省政府要求报告的或监事会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监事会的主要职权: (一)监督检查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企业遵循国有出资人意志、维护国有资产合法权益的情况;企业执行公司章程和重要管理制度的情况; (二)监督检查企业国有资产运行和保值增值情况;企业利润分配、弥补亏损方案执行情况;企业战略规划、经营预算、经营责任合同的执行情况;企业资产重组、改制及产权转让的情况; (三)监督检查企业财务账目及有关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独立评价企业财务状况,对企业重大风险和问题提出预警和报告; (四)监督检查董事、经营班子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企业职务的行为,评价其工作业绩,对其奖惩和任免提出建议;当董事、经营班子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企业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五)监督检查企业内部控制制度、风险防范体系、产权监督网络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指导企业所属全资、控股子企业的监事会工作或专职监管工作; (六)在监督检查时,有权约谈企业领导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有关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了解。 (七)出资人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人、董事、监事变更可以通过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后修改公司章程予以变更。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2)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出资人的书面决定(出资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出资人为法人组织的由该出资人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4)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其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34人已浏览
104人已浏览
301人已浏览
72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