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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在婚内获得的住房补贴和公积金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存在特别约定的除外。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夫妻的共同财产...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其他应当归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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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其所有权是限制性所有权,职工对公积金的占用、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职能的行使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从其性质看,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个人积蓄、单位助资、统一管理、专项使用的住房长期储金,实际上就是平时收入的储备; 一部分从个人每月工资中扣缴,另一部分是单位为个人缴存,属于工资的一部分,住房补贴也属于工资的一部分。既然是工资的一部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进行分割时,应严格区分款项取得于婚前或婚后,只能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进行分割。 处理方法是:先计算出双方婚姻关系中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总额,然后再进行分割。 离婚时虽然可以对住房公积金进行分割,但离婚并不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事由,所以,应经过折抵后,由一方根据其拥有的公积金、住房补贴的差额给对方以等额补偿。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在离婚时,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1、双方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这个原则既反映在了《民法典》的各条法律的规范中,也是我国人民法院在判决双方离婚案件的办案的一种指导。这个原则实际体现在了双方离婚财产分割上,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分别有平等权利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同时也要平等地承担双方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到子女和妻子利益的原则,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还需要特别注意保护到未成年的子女的合法的权益。未成年的子女的合法的财产不可以列入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处理。3、有利以后生活的原则。4、照顾到夫妻中没有过错的一方为判决原则。
王某和张某准备协议离婚,家庭财产基本分清了。不过,张某现在提出,连王某的住房公积金也要分走一半。他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 律师解答:就刘先生反映的问题,根据国家的相关法规,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果其中一方要求分割这部分财产时,法院会支持。 根据《婚姻法》和有关司法解释,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工资、奖金。这里的“工资、奖金”泛指工资性收入,实际中基本工资只是个人收入的一部分,在基本工资之外,还有各种形式的补贴、奖金、福利等,甚至还存在着一定范围的实物分配,这些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项规定属于概括性规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在不断地扩大,共同财产的种类在不断地增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第十一条的规定“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一是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是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是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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