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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六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名称和编号;(二)发证机关及日期;(三)承包期...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包括转让、转包、互换、八股、出租等。 转让,是指承包方经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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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方 基本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住所 受让方 基本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住所 流转土地 基本情况 ①申报流转面积亩; ②流转期限年,年月起,年月止; ③地块所在位置。 承包方和发包方意见 ①家庭承包地户主签名: ②集体土地村民代表签名: ③村委会主任签名:(盖章)年月日 所在乡(镇)经管部门意见 (盖章)年月日 所在县(区)农业部门意见 审核人签名: (盖章)年月日 市农业局 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盖章)年月日
根据您的问题什么情况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换证,我有如下回答:以下情况要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进行补换发: (1)第二轮延包已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登记内容没有改变的,可以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2)第二轮延包期间依法承包土地但未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在确权登记的基础上,补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3)第二轮延包后颁证不规范的,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4)土地承包关系发生变化和承包土地实际面积发生变化的,在变更登记的基础上,重新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采取转让、互换方式流转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期内,承包户分户且要求分割原承包土地分别由子女独立承包经营的,并且没有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 具体范围: 承包耕地、园地、荒山、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从事种植业生产活动,承包方依法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应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予以确认; 已完成二轮土地延包但未向农户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要补发新证; 已经进行二轮土地延包,但承包不足30年的,一律在延长至30年的基础上换发新证; 未进行二轮土地延包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延包工作,并在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后换发新证; 超5%限额预留机动地和实行“两田制“的村,要在按照均田原则发包到户的基础上重新签订承包合同,换发新证; 对适宜家庭承包“四荒”(荒山、荒沟、黄丘、荒滩)地应优先以家庭承包方式发包给农户经营并颁发新证; 二轮土地承包后因依法征收、征用、退耕还林等原因使承包土地面积发生变化的,或采取转让、互换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以及其他原因使承包地发生变动的,要在换证补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中据实变更。
据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介绍,为了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农业部还同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档案局通力合作,成立了全国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部门分工、确定试点地区等重大问题作出部署。同时抓紧建章立制,制定出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等3项行业标准,联合国家档案局下发了档案管理办法。目前,中央财政设立了确权登记颁证试点的专项资金,并及时拨付了2014年试点经费,农业部也举办了多期培训班,充实人员力量,强化人才队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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