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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诉讼取财损失构成敲诈勒索吗

2023-10-02
1、虚假诉讼行为侵害的主要客体是财产权。虽然虚假诉讼行为不仅严重干扰了司法机关正常的诉讼活动,还直接侵害了被害人的财产权,但从逻辑学中“类比法”的角度分析来看,将虚假诉讼行为侵害的主要客体确定为财产权是符合立法本意的。 2、依照“正向类比”,诬告陷害与虚假诉讼均系以虚构的事实启动司法程序,都妨害了司法机关正常的诉讼活动,但诬告陷害罪被归入侵害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一章中,即认定该罪侵犯的主要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与此类似,虚假诉讼所侵害的主要客体应当认定为财产权,而非司法机关正常的诉讼活动。 3、依照“反向类比”,虚假诉讼中具有多种类型的妨害司法机关正常诉讼活动的行为,如通过串通诉讼骗取驰名商标认定的、通过虚假诉讼转移财产或逃避债务的,等等。为了区别虚假诉讼行为在侵犯财产权方面与其他虚假诉讼行为的不同,应将虚假诉讼行为的主要客体确定为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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