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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保基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最低按2013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2967.54元) 确定,其他社保险种的缴...
1、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费,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费,个人按照本人工资的比例缴费,最低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当地职工最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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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缴存的月工资基数按职工本人2012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根据国家统计局统制字(1990)1号文件规定,职工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计六部分构成。 2、各缴存单位的职工月工资基数最低不低于山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最高不超过南通市统计局公布的市区2012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3、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含按企业化管理的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仍为单位和职工各8-12%,缴存比例未达到各8%的应调至8%,在8-12%幅度内未达到上限的,可继续上调至12%。 4、对于1998年12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其由单位逐月发放的住房补贴参照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可在12%-14%幅度内确定,住房补贴参照住房公积金进行管理和使用。 5、单位和职工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月缴存额应分别四舍五入精确到元。 6、对仍未为部分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单位,单位在办理调整时,可一并为这部分职工办理汇补缴手续。
1我们说的缴费工资,是指可以纳入缴纳社会保险费范围的工资性收入,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缴费工资就是按国家统计部门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范围内发放的工资。它的特点是依工资收入的实际情况而定,没有上下限限制。 2而缴费基数又称社会保险费费基,它是在缴费工资的基础上用以核定单位或个人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础数据。它的特点是其额度的高低有上下限限制,缴费基数上下限幅度的设定随政策调整而变化。缴费工资的确定实际上就是对职工工资总额的确认。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职工的哪些收入进入工资总额,哪些收入不进入工资总额,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有明确的规定。 3每年缴费基数核定时,社保机构要求用人单位上报的是按《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核定后缴费工资,而不是缴费基数。这个缴费工资以上年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总额为基础数据核定上报。上报数据既可以大于缴费上限,也可以小于缴费下限,只要是实际发生数就行。rn以养老保险为例,2011年缴费上限是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为5667元,缴费下限是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即为1133元。如果某职工2011年符合工资总额统计范围的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那么他核定上报的缴费工资应为6000元,而社会保险经办部门通过缴费系统自动生成的缴费基数则为5667元。rn由此看来,缴费工资和缴费基数并不是同一概念了,其实不仅它们的本质函义不同,其管理的部门也是不同的。缴费工资的核定、申报是用人单位的义务,而缴费基数的确定则是社会保险经办部门的职责。
江苏省苏州市社保问题基数是根据工资变动的。 1、社保缴费基数的确定是有规定的:新入职人员以其第一个月的收入结合当地上下限确定其本年度缴费基数。不是说单位想怎么申报就怎么申报, 2、根据你的说法,如果不涉及到最低限的话,你的社保缴费基数就应该是2800,至于说失业、养老缴费基数为2000,必然是单位没有按照规定上报缴费基数。这个对你个人利益当然有影响的 《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缴费基数越高越有利于你今后的养老金,单位没有按照规定上报基数,你可以找他们要求给出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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