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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
1、夫妻婚前的债务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个人债务,应由债务人用其个人财产偿还。除非债权人有证据证明一方所欠的婚前之债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否则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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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规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商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以看出,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属于法定的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承担偿还的义务,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判决确定各自的承担比例,但,需要指出的是,此处的协议清偿和判决承担只对夫妻之间产生约束力,不能对抗第三人。换言之,起诉要求偿还义务,仍然要按照共同债务来处理,夫妻中实际承担还款义务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按协议或者法院判决分担相应的份额。
夫妻离婚了,债务需要结合具体情况予以确定。首先,需要分清哪些是属于个人债务,哪些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方婚前所负债务、婚后一方举债并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由举债人以个人财产予以偿还。如果一方婚后举债但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以及夫妻双方共同对外举债,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一并对外承担偿还义务,可以用个人财产进行偿还也可以用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其次,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确定债务的清偿,如哪些债务由男方负责偿还,哪些债务由女方负责偿还。只是这种约定只对夫妻二人发生约束力,除非债权人事先同意或者事后进行追认,否则对债权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再次,如果夫妻约定了由谁负责清偿的债务由另一方不得已代为清偿的,清偿了债务的一方可以向约定债务人追偿。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担的债务,如果是为了共同的生活、共同的投资、对老人和孩子尽赡养抚养义务等双方共同的事由,则债务由双方共同负担;但如果是一方为了赌博、吸毒等非法的事由所负担的债务、在借债时又对另一方进行了隐瞒,则此债务不能视为共同债务。共同债务共同偿还,一人债务一人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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