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婚姻无效申请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住址电话等; 2、请求无效婚姻的请求以及请求的事实和理由; 3、向哪个人民法院...
无效婚姻是指男女违反法律规定的结婚要求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性别的非法结合。 无效婚姻是违反婚姻成立要求的违法婚姻,不具有法律效力。 无效婚姻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自愿的; (3)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理由。当事人认为符合婚姻登记条件而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婚姻登记无效的情形有婚姻当事人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一方或者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的。无效婚姻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没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4人已浏览
241人已浏览
230人已浏览
11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