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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合同主要指两类,即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无因管理是指无因管理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 不当得利...
准合同主要指两类,即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无因管理是指无因管理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不当得利是指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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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名合同是由法律明确规定了名称的合同,例如买卖合同、借贷合同、承揽合同、法定其他情形。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法律其他规定等。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准合同主要指两类,即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无因管理是指无因管理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 不当得利是指得利人在没有法律根据的前提下取得的不当利益。对于不当得利,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获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准合同主要指两类,即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无因管理是指无因管理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 不当得利是指得利人在没有法律根据的前提下取得的不当利益。对于不当得利,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获得的利益。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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