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现在自然人不能申请注册商标。 1.以自然人名义申请注册商标需要需要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并且商标申请人要与营业执照法人一致,申请商标类别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将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归结为: 1、不为公众所知悉(秘密性), 2、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价值性), 3、具有实用性(实用性), 4、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保密性)。
1.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设计资料、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 2.其中,不为公众知悉,是指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可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
我国刑法并未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未遂状态,更没有处罚的具体标准,导致在审判实践中无法使用罪刑相适应原则,使侵犯商业秘密的未遂状态不具有可罚性,而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未遂状态同样具备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侵犯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也影响正高速发展的市场经济秩序,因此笔者认为立法机关应加强该方面的立法工作,在法律上规定对未遂状态给予处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25人已浏览
183人已浏览
269人已浏览
8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