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这里的丢失,既包括因行为人保管不善而遗失,也包括枪支被盗、被抢、被骗或其他丧失对枪支控制的情况。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可以配备公务用枪的有: (1)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机关的人民警察,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和担负案件侦查任务的检察人员,海关的缉私人员。 (2)国家重要的军工、金融、仓储、科研等单位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在行守护押运任务时确有必要使用枪支的。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枪支丢失但不及时报如果不知道枪支丢失而没有报告的,不构成本罪。行为人对于枪的丢失,可能是出于过失,但不及时报告,却是出于故意。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为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4、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可以配备公务用枪的有: (1)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机关的人民警察,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和担负案件侦查任务的检察人员,海关的缉私人员。 (2)国家重要的军工、金融、仓储、科研等单位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在行守护押运任务时确有必要使用枪支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丢失枪支不报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关于本罪的主体、客观方面的研究在学界已几近共识,然而对于该罪的主观罪过形式的讨论却从未止息过,这无论是对刑法理论研究的统一性,还是对司法实践的操作性以及对行为人的人权保障等方面都是非常不利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1人已浏览
109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1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