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
劳动仲裁需要笔迹鉴定的,仲裁双方当事人约定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无约定或不能达成约定的,由仲裁机构指定鉴定机构。笔迹鉴定必须提供检材和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笔迹鉴定需要缴纳鉴定费。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活动,不收费。但当事人应当对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质疑造假,应当承担举证责任。申请进行笔记鉴定的,是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鉴定,申请人应当垫付鉴定费。经鉴定确为造假的,应由对方当事人承担鉴定费用;不存在造假的,应由申请人承担费用。《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司法实务中,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是以是否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过为前提的,即通行的所谓“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法释(2001)14号《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在规定劳动争议案件范围的同时,也明确规定了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应以劳动仲裁为前置程序。即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从而形成了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法定化。
在民事诉讼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第二十六条、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第二十八条、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第四十三条、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的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综合以上,对于一审没有在举证日期内申请笔迹鉴定的,或者申请鉴定又撤销申请,没有充足理由的,在二审审理时候不能再申请鉴定;如果是一审举证期限内已经申请笔迹鉴定,因为一审法院没有法律依据却不予批准的,或者其他原因导致鉴定未能做出的,二审可以再申请笔迹鉴定。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6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425人已浏览
34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