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
协议归男方,就是抚养权归男方,女方若想要抚养权需要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可以变更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6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因此,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如果愿意变更抚养权,随另一方生活,且另一方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请求,并有抚养能力的,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为了抚养子女的便利,为了更好的履行抚养权,另一方可以持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辖区公安机关申请户籍迁入。
1、法院确定抚养权一般遵循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原则,两周岁之内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如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男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女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女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有赌博、吸毒等恶习的;(4)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且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以准许。 2、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5)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6)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一方思想品质、家庭条件、教科程度更好,取得抚养权的机会更多。
建议尽快把孩子带到身边。离婚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协议离婚你们可以自行商量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协商不成去法院诉讼离婚,针对孩子的抚养权,实际操作中法官一直是本着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判决,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家庭状况、教育背景等。 请问有无房产车产?双方收入如何?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9人已浏览
191人已浏览
892人已浏览
2,23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