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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结婚前,双方父母出资,房子落在夫妻双方名下,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认定父母的出资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因为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就...
1、一方在结婚之前购买的房产,若是认定属于个人财产,那么在离婚的时候不需要进行分割。房产归购买的一方所有。 2、若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仅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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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或者一方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都应该是夫妻共有,所以即使婚后买房的首付是男方一方出的,该房产也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应当平均分割。 但是如果该房产的首付是男方父母出资,登记在男方名下的,若有首付款的证据证明父母出资的,那么首付的部分属于个人财产,而双方共同还贷以及房产增值的部分则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而若不能证明是由一方父母出资的,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一般不得分割婚前财产。但如果双方另有约定,应当按照约定执行,或该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发生混同,无法分辨的,应当将该财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1、婚前一方出资,并且是以自己的名字购房,而另一方未出资。 2、婚前双方出资,但以一方名义购买房屋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出资的一方无法举证证明出资是因双方达成婚后共同居住的目的,法院一般会认定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3、婚前一方全额出资,但以另一方名义购买在这种情况下,全额出资的一方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以婚后共同生活为目的而出资的,对其将不利。 4、婚前以双方名义购房,但是一方出资如果双方没有另行约定,如果将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则另一方的出资会被认为对未出资方的赠与,如果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又无按份共有的约定,该房会被认定为共同共有。如果产权证上明确按份共有,或者双方有书面约定,双方按份共有,如双方结婚不成无法继续居住,可由一方将产权份额出售给另一方,或由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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