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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前提是你的失业保险已缴满一年。《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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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再次失业后,可以领取失业金。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1、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累计不足15年的,可申请领取失业待遇。 2、在领取失业金期间不能缴交养老保险,如缴交则视同就业,放弃领取失业待遇。 3、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失业保险金是国家予以失业人群的最根本的社会保障,但亦不是所有的失业人员都能够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肯定要求,只有符合要求的失业人员才能领取隶属自己的失业保险金。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限定:具有下列要求的失业人员,能够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要求 1、具有下列要求的失业人员,能够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限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限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限定履行交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流程解决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训练、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限定提供劳动要求,提议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逼迫劳动,提议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延薪水,或者不按限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议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薪水准则或者集体合同商定的薪水准则支付薪水,提议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格、资历等资料,提议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交纳社会保险费,提议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限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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