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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亡)认定通知书、《因工伤残证》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二、发生工伤医疗费的,待医疗终结后提交医院有效发票、计费清单或医嘱复印件、出院...
报销所需资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 2、工伤治疗原始病历; 3、结论; 4、其它资料。【注】:具体报销资料依据本地工伤保险政策执行。工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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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对已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继续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经办机构向工伤保险协议合作医疗机构结算。用人单位到经办机构报销工伤医疗费用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通知书、诊断证明; 2.工伤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门诊病历复印件、收费发票、处方复印件及相关检查、化验单据复印件; 4.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证、出院证; 5.出院费用清单、每日清单、住院收费发票; 6.经办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果是交通事故或涉及第三民事责任伤害赔偿的工伤,要先按照相关规定取得民事赔偿,如果民事赔偿的总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则由其所在单位或经办机构进行补差。
1、所需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四份,复印无效;《诊断证明书》及门诊(住院)病例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劳动合同文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受伤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 3、经办流程:申请: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工伤认定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单位经办人在30日内补齐材料。
工伤报销赔偿所需材料有: 1.工伤认定通知书; 2.发生工伤医疗费的,待医疗终结后提交医院有效发票、计费清单或医嘱复印件、出院小结; 3.劳动合同文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受伤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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