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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目前的有关规定,国有企业职工领取一次性安置费,该费用已经包括失业救济在内。其次也表明职工与企业已解除劳动关系,从此不再与原企业存在任何关...
1、支付及领取一次性安置费的惟一条件是关闭破产国有企业及职工,而支付及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的是各类所有制企业及其劳动者符合劳动法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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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安置人员的退休规定:据省人社厅,根据人社部、财政部有关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退休的人员,不再执行原退休费加发政策。为做好政策衔接,经省政府批准,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出台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部分人员退休费发放政策。获省部级劳模荣誉等人员,其原来按月加发的退休费调整为退休时发放一次性退休补贴,由所在单位负责发放,所需经费从原渠道列支。
国家为海外教师提供办理各种手续和安置费用的一次性安置费。海外教师在同一地点连任的,从第二任期起每任期提供家具、家电、教学设备维护安置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六十四条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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