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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之时或者日不计算在内。2、公安部于2000年8月21日印发...
1、行政拘留的起始时间。执行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行政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而不是以时为单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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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执行拘留的时间也应当以日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1日。根据犯罪情节确定拘役时长,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
1、根据法律规定,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裁决治安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 2、治安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也应当以日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1日。 3、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1日,折抵行政拘留1日。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之时或者日不计算在内。2、公安部于2000年8月21日印发了公安部《关于治安拘留时间如何计算问题的批复》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五条中‘受拘留处罚的人应当在限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处罚’的规定,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治安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治安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也应当以日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1日。3、由于行政拘留的期限以日为单位,执行行政拘留的时间也应当以日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1日,出所当日应当计算在内。所以你所例举的案例王某被执行5日拘留应在2月6日24点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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