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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债权人的继承人可以起诉债务人还钱,并且债权人的债务可以作为遗产被其继承人继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债权人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继承人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且清偿范围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如果遗产的实际价值超过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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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 对于未按期偿还债务的情况,我们需要区分其性质,因为这种情况通常被定性为民事债务纠纷。从警察部门的职责范围来看,其主要职能是维护和管理刑事案件以及社会治安。因此,就警察部门而言,这些债务问题并非其负责管辖范围。 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建议您积极尝试与对方进行友好的协商,或选择其他合法途径,如向相关法律机构申请仲裁或调解。如果不幸遇到某方以借款之名行骗取他人财产的情况,就需要立即采取行动并向警方报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如果有以下行为之一,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对于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人民法院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夫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应属于共同债务。虽然法律规定,但现实生活中并不是这样,因为有些债务是单方面借的,对方不知道,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如何证明不是共同债务呢?首先,除了出示只有单方字的借条外,还应尽量陈述借款的来源、交付过程等,证明债务的确不能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家庭事务、子女、医疗、共同投资等。根据《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的若干具体意见》,下列情况造成的债务由夫妻债务人独自承担: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集资金从事经济活动,其收入不用于共同生活所承担的债务;一方个人使用的不合理费用所承担的债务,如吸毒、嫖娼、赌博、赠与、请客等。因此,在证明不是共同债务时,需要重点证明一方在借款后的意思表示,借款的债务不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死亡后,债务应由其继承人在其继承的范围内进行偿还。对于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有以下规定: 1. 限定继承原则。继承人概括继承被继承人遗产、需偿还被继承人生前遗的个人合法债务的,仅以所得积极遗产为限负责清偿,超过继承人所继承遗产的价值总额,继承人可以不负清偿的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2. 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果有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放弃继承或受遗赠的,不再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3. 继承人分担债务原则。即继承人之间依其得到的积极财产的比例来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4. 执行遗赠不影响债务清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5. 债务不得影响预留的份额。为体现人道主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的遗产份额,不得因债务清偿受到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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