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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了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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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刑事诉讼时效不能起诉。 根据《刑法》第87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经过下列期限的将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追诉时效后不能判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犯罪已经过期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超过追诉时效后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立案的案件应当撤销,所以是不会判决有罪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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