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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评上伤残十级的,伤残鉴定的依据是《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
不可以做。伤残要到医疗终结以后鉴定,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可以不予认可。内固定4个月还在治疗期间,并没有结束治疗,是不能做伤残鉴定的。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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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的依据错误,不适用工伤鉴定。 1、主张赔偿范围:伤残赔偿金、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康复费、残疾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以上这些赔偿,首先要作法医鉴定,您所作的工伤鉴定,不能作为本案的依据。另外,因城镇与农村人口的年人均收入不一样,城镇户口与农村户口赔偿的标准也不一样。 2、根据小孩的年龄,赔偿年限为20年。不建议一次性了结,因为小孩年龄还小,出现这种伤害,以后可能会伴随并发症,目前有可能还看不出来,对已发生的费用,可以协商解决。
1、伤残鉴定报告下来以后,如果不服可以重新鉴定的。 2、《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故意伤害可以在没有伤害鉴定的情况下逮捕人。在伤害鉴定前,公安机关可以逮捕人员。法定期限不能进入刑事程序的,可以按照公安程序办理。伤害鉴定意见出具后,视情况而定。伤害鉴定后确定轻伤以上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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